轉知訊息:中小企業107年度「第21屆小巨人獎選拔表揚活動」
即日起至107年6月15日受理申請,歡迎外銷績優中小企業踴躍參選!經濟部中小企業處為拔擢在國際市場具高度競爭力之中小企業,鼓勵其以國內為主要經營基地,積極開拓國際舞台,健全企業營運管理,發揮中小企業「小而美」、「小而精」、「小而強」之精神,足以作為國內中小企業之典範,予以公開表揚。 (一)凡實收資本額在新台幣8,000萬元以下者,或經常僱用員工數未滿200 人者 (計算基準:106年5月至107年4月之勞保平均人數),並符合前述表揚目的之中小企業。 (二)企業負責人須擁有中華民國國籍,且企業設立登記時間至少3年(含)以上(於民國104年5月30日前成立者)。 (三)外銷比重或外銷金額(參選類別需符合其中一項標準) (四)企業財務狀況健全,最近3年(104、105、106)其中至少2年有稅前獲利,且截至105年底無累積虧損者。 (五)曾獲本獎項或曾經撤銷獲獎者於5年內不得參選。
相關訊息請上網查詢:http://award.moeasmea.gov.tw/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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